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內蒙古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始終堅持將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服務群眾的具體行動,明確提出“讓為民辦實事成為教育整頓的試金石”,將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聚焦主責主業,創新服務舉措,推動為民服務落實、落細、落地,特別是在教育咨詢與法律服務領域,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 筑牢思想根基,厚植為民情懷
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將教育整頓作為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煉和政治洗禮。通過系統學習、專題研討、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引導全體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刻認識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系統上下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貫穿教育整頓全過程,變“被動受理”為“主動服務”,變“群眾上門”為“干部下沉”,切實解決群眾在法治領域的急難愁盼問題。思想的統一,為行動的一致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 聚焦急難愁盼,精準對接需求
為確保“辦實事”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興安盟司法行政機關深入基層一線,通過走訪調研、座談交流、線上征集等方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精準把握群眾在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法治宣傳、人民調解、公證辦理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針對收集到的問題清單,逐項研究制定解決方案,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反饋評價”的閉環工作機制。例如,針對偏遠農牧區群眾獲取法律服務不便的問題,大力推行“流動法律服務車”、“馬背普法隊”等特色服務;針對中小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薄弱的問題,組織律師開展“法治體檢”專項活動。
三、 優化服務供給,推動落實落細
在“教育咨詢服務”這一關鍵領域,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推出了一系列務實舉措:
四、 健全長效機制,確保落地生根
為民服務永無止境。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不僅著眼于解決當前問題,更注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教育整頓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下來。通過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優化法律服務資源配置、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健全服務監督評價機制等一系列舉措,努力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鐵軍,確保為民服務的各項舉措能夠常態長效、落地生根。
教育整頓是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其成效最終要由人民群眾來評判。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將“為民辦實事”作為檢驗教育整頓成果的“試金石”,通過一系列扎實有效的舉措,切實提升了法律服務的可及性、便捷性和有效性,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服務、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矛盾調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和法治溫度。這不僅是教育整頓走深走實的生動體現,更是司法行政機關踐行初心使命、服務發展大局的莊嚴承諾。興安盟司法行政系統將繼續以人民滿意為標尺,不斷推動工作創新,為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貢獻堅實的法治力量。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springgroundresort.com/product/46.html
更新時間:2026-01-07 15:53:47